2018年新个人所得税怎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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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就是俗称的个税起征点。此次个税法修订的一大变化是,将原先分别计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综合征税,这4项综合所得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从10月开始新个税法就开始实施了,那怎么核算自己需要交多少税,少交多少税。

现在最新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出炉了:

个人所得税是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那如何算个税:比如A一个月工资12000,按应发工资的12000减掉个人应交的社保部分和公积金部分,还可以扣除此次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这里我们先不考虑这些,先按新税率核算个人所得税=(12000-5000)*10%-210=490元。

个税注意事项:

1、虽然个人所得税由起征点由3500提高到5000,并不代表社保基数有变动,主要看社保部门发布通知。
2、没月都要按员工工资申报个税,没达到个税起征点也要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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